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17日进行,省招生办日前发布考生须知,明确考试要求。
1 两证齐全方可进场
根据安排,3月12日至17日,考生可在中国考试教育网(www.ntce.cn)自行打印“准考证”,确认考试地点及时间,并于3月16日下午到考点看考场(不可进入考场,只能在考点查看考场示意图)。
省招生办提醒考生,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3月17日考试当日,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并在考前20分钟按照监考员指令,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2 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备
我省要求,考生须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配合监考员工作。
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需求的考生可联系考点主考,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考试文具由所属考点提供,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3 草稿纸不能带出考场
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文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全国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河南省考区举报电话:0371-681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