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王中立同志为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夏扬同志为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冯明杰同志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刘啸峰同志为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陶然同志的郑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此前已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院长);
文广轩同志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此前已任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谢霜云同志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此前已任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冯明杰同志的郑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啸峰同志的郑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王中立曾任郑州市第四中学校长,郑州市第十一中学校长(正县级),郑州外国语学校校长、郑州外国语中学校长(正县级)。
夏扬曾任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局局长,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冯明杰曾任荥阳市委副书记,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州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啸峰曾任巩义市副市长,巩义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郑州市委副秘书长,郑州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