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通报两起违纪违法案件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朝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办事处尤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兼社区主任孙太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许昌技术经济学校副校长王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葛市纪委监察委消息:许昌技术经济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王福民(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许昌市纪委监察委)
信阳市留置“第一案”宣判
4月13日上午,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信阳市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郝长云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郝长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案是信阳市监察委成立后的留置“第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郝长云利用担任信阳市财政支付中心一柜受理会计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金库信阳市中心支库、信阳市财政局基建户和信阳市财政局工会户等三个帐户中的公款合计人民币679151.01元。鉴于郝长云案发前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已挽回部分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阳市监察委于今年2月28日对郝长云采取留置措施,3月19日调查完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市监察委收集的证据全部被法院所采信。该案的宣判,标志着信阳市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
伊川县司法局原主任科员郭胜军被“双开”
“依据郭胜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刑罚的事实,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请县委常委会2018年3月26日批准,决定给予郭胜军开除党籍处分。经县监察委委务会议讨论,并报请县委常委会议2018年3月26日批准,决定给予郭胜军开除公职处分。本处分决定自2018年3月26日起生效......”4月12日上午,在伊川县司法局警示教育会上,县纪委监察委宣布司法局原主任科员郭胜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局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50余人参加。
会上,县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智辉宣读了《中共伊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郭胜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伊纪[2018]11号)和《伊川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郭胜军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伊监[2018]1号)文件;县纪委监察委宣传部部长杨关桥宣读了《中共伊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关于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建议》(伊纪建字[2018]1号)文件;派驻纪检组长刘丰结合郭胜军案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分别针对郭胜军案件进行剖析和自查,并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清风伊川)
济源市纪委通报四起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市中医院院长于德凯受贿、单位受贿案。
2004年至2014年,于德凯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公司给予的款物共计252万余元。其中,个人受贿137万余元,上交市中医院账户115万元。2008年至2014年,市中医院累计收受药品回扣款171万余元和14万元钧瓷。法院判决于德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于德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档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苗江伟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2012年,苗江伟在任梨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期间,分管该镇桥头村提灌站改建工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万元,并将其中3.9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买烟酒、饮料、食品欠款及餐费。在市纪委对苗江伟审查期间,其编造其他公职人员收受好处费,并与其串供等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苗江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邵原镇副科级干部李小军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2016年和2017年,李小军两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均未向组织报告其妻入股企业的事实。2015年李小军和北海街道办事处万泉社区副主任王中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起出资承建轵城镇庙彭线南郭庄至赵庄段改建工程。2016年,李小军、王中山在投标工程期间,串通投标,在高速路拦截评标专家并行贿3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小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苗先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2005年2月至2011年4月,苗先起分管该局农业财务科期间,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验收、拨付、抽检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审核、监管职责,致使115万元国家农业专项资金被骗取、流失。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苗先起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
作为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但是上述四人法纪意识淡薄,未能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重违纪违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主动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坚定理想信念,立根固本,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把党章党规党纪铭记于心,时刻提醒自己不越雷池半步,牢牢守住法纪底线,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济源市纪委监察委)
淇滨区:严肃查处一起村委换届拉票贿选案
目前,淇滨区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陆续展开。2018年4月11日,有群众举报该区钜桥镇马常村党支部委员王焕顺,在竞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过程中存在拉票贿选行为。区纪委监察委及时指派钜桥镇纪委认真核查处理。
钜桥镇纪委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及时协同当地社区警务中队展开调查,4月13日对王焕顺问题正式立案。经查,2018年4月6日晚,王焕顺的妻子李某送给本村党员王某500元现金为其丈夫拉票。在随后该村进行的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推选中,王焕顺被推选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月13日,钜桥镇党委给予王焕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镇换届办取消其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区公安分局以干扰换届纪律对王妻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将500元贿选资金予以收缴,并对接受当事人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来,区、乡两级党委、纪委通过多种形式整饬换届纪律。对王焕顺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反映了全区各级党委和纪委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零容忍、不手软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下一步,区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决心、严的纪律、硬的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