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承诺的花园面积和地下室“缩水”
近日,郑州市民李先生向河南商报投诉称,自己在中原西路荥泽大道的西郡原著买了房子,却遭遇花园面积和地下室缩水的情况。
李先生说,2016年6月份,他通过朋友介绍,相中了中原西路西郡原著的房子。他看中的是67号房子,一楼。销售人员小王告诉他,买一楼带三间地下室,地面送60多平方米的花园。
相较于高层的房屋,李先生的要贵4000多元,“就是相中了花园和地下室的面积。”2016年7月,李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
随后,李先生在看房过程中发现,当初承诺的花园面积不断缩水,地下室也由原来的三间变成了两间半。
“房子荥阳境内啊,跑这么远买他的房,就是看中了一楼送花园。谁知道面积一再缩水,一开始说的是60多平方米,后来又给我说变成40多平方米了,现在花园面积只有27.9平方米。”
意外:
销售人员辞职了
李先生说,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太在意,也没有保留证据。后来,听说花园面积变小之后,心里有了戒备,就开始注意保存证据。
从李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西郡原著的销售人员小王曾经多次强调,花园面积是40多平方米,还只多不少。
李先生说,销售人员告诉他,销售负责人赵经理说过,销售人员没有说过这样的承诺,如果谁说过就开除谁。
目前,该销售人员已经辞职。
说法:
销售经理称一切按合同来
对于此事,西郡原著的销售负责人赵经理一再强调,西郡原著67号楼一楼送的花园面积规定只有27.9平方米,但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低于这个面积。至于李先生所说的60多平方和40多平方米,他们从来没说过。而且,地下室变小的问题,赵经理强调,一切以最终的图纸为准。
赵经理说,双方一切以合同为依据,根据购房合同来办事。重要的是,花园面积和地下室面积,并未在购房合同中显示。
而李先生则质疑道,“那之前销售人员就可以‘信口开河’了?”
从李先生提供的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看,对于花园面积,销售人员承诺的净面积是40多平方米,而不是现在的连天井加起来还不够40平方米,“变来变去的,这房子买得憋屈”。
律师说法
要落字为证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解读称,从法律角度来讲,原则上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以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一旦有纠纷,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必须有事实证据。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销售人员在营销时故意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那么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业主可向工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解决;也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维权。
张少春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尤其要把销售人员的各种承诺写进书面合同,才能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