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落网
案发现场遗留着孩子的零食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彭飞通讯员王凯文图
5月17日晚8时许,郑州市大河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30岁女子抱着7个月大的女婴,试图由南向北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汽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被撞母女经抢救无效均死亡。据了解,被撞女子刘某,河南商丘人,陪丈夫在郑州打工。
郑州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近一周的昼夜侦查,成功锁定肇事嫌疑人及车辆,并于5月24日上午将肇事嫌疑人殷某抓获。据了解,殷某系超速行驶。
5月17日20时20分许,交警五大队指挥室接110指令:“北四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20米处,一对母女被撞死亡,肇事车逃逸。”
接到警情后,五大队立即启动重大逃逸案件处置预案,大队领导海洲、贺倩立即带领事故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发现,现场无灯光照明设施,附近监控因施工不能使用,现场遗有肇事车大灯碎片及半截雨刷器。通过对现场碎片进行比对,确定肇事车为一辆黑色大众迈腾。
随后,民警按照车辆来车方向和行驶方向进行实地排查,调取沿途民用监控进行视频追踪,发现一辆嫌疑车辆在案发前驶过青寨村北口,其外观与迈腾车型一致。同时,民警结合走访得到的线索,将附近某工地的进出车辆作为重点进行摸排。19日、20日、21日三天,专案民警对工地项目管理员、分包商、包工头及工人进行了座谈走访,并公布肇事车图片,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最终,民警获悉案发当日下午,曾有一男子开一辆黑色轿车来该工地要账。后经了解,该要账男子名叫殷某际,两年前曾在该项目工地承包钢筋活。根据调查,民警立即调取殷某际户籍信息及名下车辆信息,确定其为“5·17”案件肇事嫌疑人,并立即对其进行布控,通过其亲属及关系人不断对其施压。
24日上午10时许,殷某际迫于压力在工友的陪同下到交警五大队投案自首。经突审,殷某际对其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殷某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王庆福说,经过审讯调查得知,嫌疑人殷某际当时车速在每小时70到80公里,超过了规定时速,系超速行驶,根据目前情况,殷某际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终身禁驾。
警方在审讯时,殷某际称,车祸发生后他将车拐到花园路上,停在西侧一条小路,后将车放在修理厂修理,在新田大道一个工地呆了两三天,直到接到民警电话后才投案自首。
此外,据了解,受害人刘某在现场对面一工地陪丈夫打工,其丈夫闻此噩耗后精神崩溃住院。
司机肇事后现场如何正确处理
1.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若造成人身伤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包括呼叫急救中心),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切记不要肇事逃逸,若逃逸致人死亡,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