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核心提示|4月25日起,河南省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活动。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效:1个月来,全省法院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3248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67案171人;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6589件,执结标的金额127亿元。截至目前,中央和省委规定的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32项在我省已经落实到位。发布会现场公布了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案例1

女教师被订制“失信彩铃”,赶紧协助法院还钱

“××人民法院提醒您,您拨打的用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做诚实守信公民,并慎重与其进行经济来往,以免财产发生损失……”如果您拨打的电话发出这样的彩铃声,您会对电话的主人作何感想?如果这个电话的主人是名人民教师呢?周口项城的一名女教师宋丽(化名)就被订制了“失信彩铃”,原本不愿履行法律义务的她,赶紧协助法院还钱。

宋丽是项城某高中的一名教师,她的朋友张林(化名)跟别人借款,需要担保人,经不住朋友的央求,借助自己教师的身份,为张林做了借款的担保人。最终,张林有4.7万借款没有归还,被告上法庭,作为担保人,宋丽也是被告之一,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张林举家外迁,避而不见,宋丽也不愿偿还。

为了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项城法院为宋丽订制了失信手机彩铃。宋丽得知自己成了“老赖”并被广为宣扬后感觉颜面尽失,在同学和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敦促其丈夫想方设法找到张林偿还债务。

有压力就有动力。经宋丽丈夫多方打听,得知张林躲藏在新疆,最终,法院带人从新疆昭苏县将张林抓获。随后,张林偿还了全部债务,该案顺利执结。

案例2

对付“公职老赖”怎么办?济源中院联合市纪委、组织部等进行集中清理

“公职老赖”,是指公职人员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执行案件中的特殊群体,也是法院执行攻坚的重要内容。比如济源市某局公职人员刘某,欠人17万余元,被法院判决了也拒不归还。

今年5月初,济源中院联合济源市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五部门,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等执行主体下发通知,敦促限期履行法律义务,逾期将全市通报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通知送达公职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5月21日,刘某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后,即约谈刘某,让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律威慑及所在单位领导劝说下,刘某当天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案件执结。

除了刘某,济源市的联合通知下发后,60余名特殊主体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集中送达的当天,50余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义务,显示了联合惩戒机制的威力。

案例3

寻找“老赖”线索,柘城设立的“找人险”立功

“老赖”躲起来逃避执行,发动广大群众提供线索是有效的手段。为了增强群众举报积极性,法院与保险公司设立执行悬赏保险(俗称“找人险”),成为一种新的险种。最近,柘城法院就因为“找人险”而顺利执行了一起案件。

今年3月9日,徐某向柘城法院申请执行张某民间借贷一案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了执行悬赏保险。随后,执行法官将悬赏公告张贴在张某住所地,并在电视台予以曝光。4月9日,经群众举报,柘城法院将张某抓获并司法拘留15日。迫于法律的威慑,张某偿还了全部借款3.5万元。

据介绍,“人难找、物难寻”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遇到的两个最大难题。柘城法院与保险公司协作,开设这一新的险种,是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一种新举措。当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申请执行人可自定悬赏比例。申请执行人在购买“悬赏保险”后,由法院、保险公司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的下落。在保险期限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法院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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