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洒又丢,深夜狂奔的建筑垃圾运输车"收手"吧,渣土车的违法行为也将纳入郑州社会"诚信体系"。
今天郑州市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辆和驾驶人"三项准入" 和车辆"四统一"要求。
其中提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使用报废或拼装车辆、无行驶证、无驾驶证、无机动车号牌、放大号不清、反光条不齐全、侧防护栏不齐全、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罚。
此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信用评价计分办法(试行)》等规定,将渣土车相关违法行为纳入社会诚信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