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科路上一辆行政执法部门的电动四轮车被封存在单位门口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文吴国强摄影

7月25日,大河报对郑州市区内不少单位的行政执法车未悬挂车牌并使用警灯的现象进行了报道(详见本报25日AI·08版),报道引起郑州市民广泛关注的同时,报道中无牌执法车涉及的相关部门也对本报报道给予了积极回应,表示正在积极处理执法车牌照问题,有些部门已经在联系公安机关对警灯进行拆除,同时承诺在相关问题解决之前,不会让无牌执法车再上路。

多部门回应:电动车多由区政府统一采购,当前正设法解决牌照问题

综合记者两日来的走访情况,郑州市区内的无牌执法车涉及城管执法、环保监察、水政监察、国土监察、卫生监督、食药监监察、爱国卫生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各个办事处的社区巡防等单位。25日下午,记者致电上述部门询问,其中多个部门都对本报报道给予了积极回应。

惠济区爱卫办工作人员:

大河报报道中涉及的执法车辆为电动车,是由惠济区统一采购的。关于电动车上牌的事宜,目前郑州市还处于试行阶段,惠济区各个单位都还没有开始进行挂牌,我们已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馈。目前,无牌执法车辆都已停在单位,在牌照问题解决之前,不会再上路行驶。

这些车辆在最初配置的时候就有警灯,执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也没注意到这一问题,目前我们已经和公安部门、交运部门联系,下一步会对警灯进行拆除。

郑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无牌电动执法车的出现,是因为近两年郑州市在落实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对采购办公用车要求严格,如果采购机动车根本无法上牌。而食药监局的一些新设立的基层站所,又需要增加执法车辆,后来经过和各区政府协调后,采用电动车这一形式来满足基层执法需要。在采购时,还没有要求电动车上牌的规定。随着7月11日郑州市五部门的通告出台,电动车也面临上牌的问题了,大河报的报道很及时,可以促进解决电动执法车的上牌问题。

这些车辆最早是从一家对口为公安部门生产电动车的企业购买的,购买的时候车上就有警灯。其实警灯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意义,我们之前的很多执法用车,都是没有警灯的。

惠济区卫计委工作人员:

我们会按照要求,对电动执法车该上牌的上牌,在上牌之前,一律不允许再上路行驶。警灯问题也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该拆除的会尽快拆除。

记者同时还从惠济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5日,惠济区已经向区里各单位下发表格,统计各单位无牌执法车的信息,要求各单位在牌照问题解决之前,不允许无牌执法车上路行驶。

惠济区国土局工作人员:

报道中涉及的无牌电动车,不是区国土局的执法车,有可能是各地乡镇给基层国土所配发的车辆,我们正在落实相关情况。

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

已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情况。

交警:相信相关部门会自我约束,目前正等待上级通知

根据7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运委、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质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的要求,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都属于机动车辆,应依法登记上牌。而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昨日下午,郑州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向大河报记者介绍说,本报报道的情况,他们已经向上级部门反馈,因为报道中提及的无牌执法车辆,多是政府部门的执法车辆,至于这些车辆是否属于特种车辆,还需要上级部门的认定。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他们相信相关政府部门在看到报道后,会对不合规的车辆进行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他们也在等待上级部门的通知,“如果政府部门下发相应通知后,这些车辆仍然违反相关规定的话,我们会对其进行查扣”。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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