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张截图在郑州市民的朋友圈广泛传播,引发热议

这两天,一张截图突然在郑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传开了,一名网友称因为在金水路骑电动车逆行被查,交警要求“发朋友圈集齐30个赞才能走”。河南商报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民警最近并未使用该类处罚方式,主要采用当场罚款或“三教育一采集”的方式处罚。不过,此前在国贸360广场、金水路与二七路交叉口,郑州交警确实采用过这样的处罚方式。

求证 骑电动车逆行被查 要“发朋友圈集赞”才能走?

“本人驾驶电动车在金水路紫荆山逆向行驶,被郑州五大队民警查获,转发朋友圈曝光自己,我认识到自己的违章和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闯红灯不逆行,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钟。”这两天,郑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这样一张截图广泛传播,该网友称要集齐30个赞交警才放行。

从朋友圈定位来看,处罚地点位于紫荆山公园,应当属于郑州市交警一大队的辖区。

7月28日,河南商报记者几经辗转未能找到发该朋友圈的网友,后分别向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五大队民警核实,均未证实最近这两个单位有民警采用了这样的处罚方式。

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通整治,各个大队民警会跨辖区执法,“问了一圈,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处罚。”

该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全市范围内严查交通违法,“民警针对违法行为当场就处罚了。”他说,违法者要么接受罚款,要么接受“三教育一采集”处罚,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并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

回顾 郑州此前有市民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罚”发朋友圈

虽说最近郑州交警不太可能采用上述处罚方式,但在此前却有先例。上述民警说,此前在国贸360广场,有同事曾让交通违法者发朋友圈。

去年4月,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二七路交叉口附近,因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市民李先生被郑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识答卷后,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出了“我是李×,我倡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议,并获得其微信好友点赞。

满脸通红的他说,“这种执法形式很新颖,比口头教育更深刻,以后我一定注意。”

民警介绍,以往采用在路口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效果不显著,于是创新了形式。

声音 外地也有类似处罚方式 不少网友表示赞同

除了郑州,四川达州、江苏连云港、浙江台州也有类似的处罚先例。

在台州的县级市临海,一位白领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住。交警称,只要她把自己交通违法的事情发到朋友圈,呼吁小伙伴提高交通意识引以为戒,并且集20个赞,可以免除10元罚款。

达州交警称,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罚款处罚和集赞免处罚两种方式。

针对网上质疑该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声音,上述民警回应,“朋友圈集赞免处罚”并非强制性做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法的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罚款或处以警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方式,大部分网友在留言、评论中表示了赞同。市民陈女士说,就得这样罚,不然长不了记性。网友@夜风说道:我经历过站岗式体验教育了,在路口硬生生地站了半个小时,真是记忆深刻。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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