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高方方

向同事借款400万之后,人却玩起了失踪,郑州某中学老师王某成了被执行人,法院前去执行时,执行干警持续敲门、强制开锁都无人应声。法院依法强制开门之后,被执行人王某夫妇却只顾说自己的理。31日,记者从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夫妇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

2014年,郑州某中学的老师王某向同事李某借款400万元,借款到期之后,王某一直未还欠款,李某多次催要未果。为此,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王某夫妇偿还李某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之后,王某夫妇仍然拒不还钱。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之后,法院依法向王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夫妇签收了这些法律文书,却置之不理,人也一直避而不见,法院多方查找也没找到王某夫妇。承办法官查询到王某夫妇名下有一套房产,且王某月工资近万元,但其名下财产并不足以偿还借款。

7月27日一大早,承办法官得到消息,王某当天在家休息。金水法院执行局强制组干警谷伟华、刘春立即带队前去落实,到达现场之后,王某家中房门紧锁,谷伟华持续敲门并表明身份,要求王某夫妇配合执行,房内始终无人回应。而据申请人李某提供线索,其一早就在王某家门口蹲守,期间王某出去买菜,回家后没再出来,被堵在了家中。于是金水法院执行干警在王某夫妇家门口轮番做起了俩人的思想工作,一上午过去了,房内仍然悄无声息。执行干警依法申请了搜查令,将王某房门强制打开,发现王某夫妇两人都在,但却声称自己不该还钱,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

来到法院之后,承办法官耐心劝说,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可王某夫妇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鉴于王某夫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已触犯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金水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夫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已触犯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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