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厂固体废物扬散、刺鼻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河水被污染有关部门不履职尽责……谁来监督?

7月31日,郑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情况,并发布了8起典型案例。

数据 郑州市检察机关展开公益诉讼,一年间工作成绩斐然

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郑州全面展开。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俊说,一年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案件线索185件,立案172件,办理诉前程序153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支持起诉2件。

全市共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617亿余元;督促收回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及占用的耕地400多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9.1公里。

2017年1月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件68人,审查起诉145件317人。其中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件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42件52人,非法采矿犯罪6件13人,盗伐林木犯罪12件13人,滥伐林木犯罪76件226人。

案例 有关部门不履职尽责,检察机关来监督

案例1新密一造纸厂污染环境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高检院民行厅连续下发两个督办通知,新密老酱沟村造纸厂非法在该村建设造纸污泥处置场所,固体废物扬散、刺鼻臭味外溢,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

今年3月1日,针对不同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情形,郑州市检察院分别对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四家涉案单位落实整改,采纳群众意见对污染土地进行复垦,并对污染事件及违法占地负有监督职责的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等处分。

案例2中牟县人防办1700余万元国有财产流失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中牟县人防办原主任聂某违规审核项目,导致1722.5911万元巨额国有财产处于流失状态。2017年7月4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防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县人防办仍怠于履行法定职责。

2017年11月,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将人防办起诉到中牟县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决中牟县人防办在涉案项目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该案在开庭前,中牟县人防办在检察机关的履职督促下,挽回国有财产损失841万元。

案例3荥阳二高等单位向索河直排生活污水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荥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等单位私设暗管将生活污水直排索河,导致索河水质遭受严重污染。

2017年9月29日,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共排查出污水排放口41个,在对相关排污口进行整治的同时,加强对索河流域排污口全面监督和巡查,严厉打击排污单位违规设立暗管偷排污水行为。

案例4男子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获刑8个月

姜某金利用网络于2017年11月、12月分别以1850元、18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阿根廷黑白南美蜥(黑白泰加)各一只,经鉴定均为濒危野生动物。

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后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今年7月18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姜某金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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