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吴智星 通讯员孙凯 郑州交警一大队供图
8月4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3日在郑州金水路大石桥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潘某(女,44岁,郑州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月3日下午,郑州交警一大队在金水路大石桥岗针对路口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15时06分,民警贾明和同事王晓阳在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东南角拦下一辆两轮电动车,该车女驾驶人潘某不仅走机动车道违法,而且私自加装遮阳蓬,存在安全隐患。
交警在告知其交通行为违法后,对其进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三教育一采集"信息采集。此时,潘某以自己驾驶的不是机动车、不懂规定为由进行辩解,并声称自己就算违章了也没啥大不了的。
交警当即告知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属违法行为,其本人必须告知个人身份信息配合民警执法,如拒绝接受处罚民警有权暂扣其违法车辆。
此时,潘某竟对民警来了句"神经病"。民警立即对其作出口头警告,要求其注意说话方式,而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潘某竟反过来说民警威胁她,要求民警也注意些。
随后,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理,可潘某又拒不承认其走机动车道的违法事实,要求民警提供执法依据和证明。民警当即告知其违法事实已被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如仍有疑问以后可期申请复议,但现场必须配合民警执法工作。
潘某拒不配合,民警遂即呼叫同事增援并报了警,此时时间已过去近20分钟。
接到报警后,南阳路分局的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对潘某进行劝导。周围的多名群众也劝她,私自加蓬十分危险,应该拆除。
在民警与群众的劝说下,潘某终于愿意"配合"工作。事情本该告一段落,可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时,潘某又说没带,而她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记不清了。可就在民警现场要求其缴纳罚款时,潘某的身份证又不小心钱包里"漏"了出来。
此时,面对处罚,潘某又以没有现金为由要求扫码支付,民警表示:罚款必须缴纳现金,民警可以暂时看管其车辆,其本人可以去周边商店换取现金后再来缴纳罚款,如不配合缴纳民警将对其车辆进行暂扣。
不过潘某执意以没法换现金为由拒不配合,民警在警告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突然,潘某挥起右手狠狠地砸向2名男民警,在现场一位女民警将其往警车上带离时,潘某又用脚向民警身上踹去。
最终潘某被执勤民警带回南阳路分局,并于4日上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郑州的电动自行车主需注意:
郑州交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提醒:
一.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对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尤其是严查重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货等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不但要受到罚款处罚,其违法信息将一律录入"三教育一采集"系统,作为数据信息后期将与个人诚信信息相关联;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配合民警工作,当事人若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有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将被公安部门严格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三.私加遮阳蓬会改变车辆风阻系数使电动车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会摇摆不稳,难以掌握平衡,容易发生侧翻,而且遮阳蓬的高度正好和行人或者驾驶人最要害的眼睛等部位高度一致,一旦擦碰到行人易造成人员受伤或挂到其他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蓬、遮阳伞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