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告别“万楼一貌”,郑州给大棚户区改造项目立了新规,用12条意见为新建小区的“外貌”做指导。

8月17日下午,郑州市规划局召开棚户区城市设计及城市双修相关会议,会上印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强化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后郑州市的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形态,将不能再出现大面积雷同建筑,郑州市规划局给出了12条指导意见,对建筑形态、整体天际线、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等方面作出控制引导,给郑州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新建小区“外貌”立规矩。

天际线

同一街坊内的5栋以上建筑 必须有高度差

《指导意见》提出,包含多个街坊或地块的改造项目,应有针对性地对各个街坊或地块提出风貌要求,不同街坊或地块中的建筑形态、高度、色彩、风格等应有所区别,避免大面积雷同建筑出现。

同一项目的同一街坊内,紧邻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主要河湖水系及城市公园广场的第一排新建建筑,出现5栋及以上高度相同或近似建筑,其中应至少有2栋建筑满足高层建筑高差比不小于20%、不大于60%(以高度最高者为计算基数),形成梯级变化,避免“一刀平齐”,创造层次丰富的建筑群体轮廓。

建筑色彩

色调应淡雅明快 不宜浓重灰暗

未来的郑州城是啥色彩?

会上,城市建筑色彩的“初步规划”首次发布。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本着“色调应淡雅明快,不宜浓重灰暗”的原则,住宅建筑外立面主色调应以米白和各种浅淡的冷灰色等低彩度、中高明度的中性色为主,尽量采用明朗的色系。不宜采用彩度过高或明度过低的颜色,避免大面积暗沉色系的使用。禁止使用极端色彩。

此外,在外立面方面,《指导意见》还要求,同一地块建筑规模超过8栋的改造项目,应按照“总体协调、局部差异”的原则,在总体协调的基础上形成不少于两种造型特色、两种建筑色彩的外立面,形成既协调统一、又丰富多样的视觉效果。建筑立面应通过造型变化、细部处理和色彩搭配等方式进行差异化设计。

建筑顶部

避免单一平顶形式

俯瞰郑州的建筑,“平板式”的建筑顶部千篇一律。《指导意见》提出,今后要注重建筑顶部处理,避免单一的平顶形式。

根据《指导意见》,高层商务办公、酒店等建筑顶部宜采用收分、退台、坡顶等处理方式;居住类建筑顶部宜采用坡顶、平顶结合,局部收分等处理方式。屋顶设备应进行隐蔽化设计。

同时,高层商务办公、酒店等建筑的标识与牌匾应结合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相关要求(《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导则》《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与建筑做一体化设计。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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