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新政13条“军规”发布,可总结为一句话:不准忽悠。
有专家表示,楼市“大风降温”已经开启,政策都是老政策,措辞却是史无前例的严。
故事
楼盘花式“促销”
你中了几招
买房是人生大事。想要买一套合适的房,既要“比智力”又要“拼体力”,不少人在买房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套路”,有的拿到的房子跟开发商宣传的不一样,甚至有的交了钱却迟迟拿不到房。那么在买房过程中,市民容易遇到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虚假宣传
房地产商为赢得市场先机经常会推出花式促销活动,预售、定金膨胀等让人眼花缭乱。
郑州市民王允相中一套92平方米的二居室,置业顾问说现在交八千元定金可以享受减五万元的优惠。
王允觉得挺优惠的,但老公说再看看。有朋友把她拉到一购房群,里面的人说“八千顶五万”的优惠是骗人的,提前不提前交定金,到时候都会给优惠。
套路二:售房价格“低开高走”
王女士打算买套房子,跟着父母遍寻各类售房广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售房均价,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方觉妙”。
不少地点和房型较为理想的商品房的均价,有的每平方米1万余元,有的9000元出头,倘若购买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总房价算下来100多万元。
主意一定,王女士立即付诸行动,按照广告上公布的地点进行实地考察,经过一番忙活后才明白,原来广告讲的均价是有特定内涵的。
比如,一栋楼房大约有数十个单元,而均价只能买到顶层或朝向不好的边角房,除此以外,售价为均价的房子少得可怜。
政策
郑州房产新政13条“军规”新鲜出炉
各种各样的“套路”让购房者防不胜防。为了让市民能够放心买房,郑州给房地产市场立了13条“军规”。
8月2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简称《通告》)发布。
打压商品房违法销售,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即日起将展开联合执法。
《通告》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的五项规定。主要规范的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的费用收取、销售场所建设、销售行为、公示行为等,明确相关要求和标准,确立规范。比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销售场所不得对外开放等。
第二部分是关于对商品房违法预售有关问题的处理。结合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集资、无证经营、违规预售等八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并划分了责任单位。
《通告》对房地产商促销惯用“套路”全部都进行禁止。比如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收取预付款。
《通告》还提到,房地产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商售房需亮出“底牌”,在信息对等的前提下,一切促销“套路”将无从着力。
点评
内容不新 措辞却是史无前例的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今年6月底,住建部、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7月,省住建厅又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16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8月,郑州亮剑。刘社通读了《通告》后一个感觉是“内容不新,都是以前提到过的,但措辞却是史无前例的严”。
比如,今年5月,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
此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的表述在2012年、2013年房地产最热的时候也曾提过,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并未贯彻。
在她看来,《通告》除了告知房地产商的禁止行为,还对违反每项规定如何处理,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这个部门如何联系进行了详细规定。
如果需要用一句话对《通告》进行总结,那应该是“不准忽悠”购房人。
刘社预期,《通告》发布后,六部门共同执法,以泰山压顶之势对房地产违法行为进行震慑。这种操作类似于警察全部上岗查酒驾,这么大阵仗肯定很快就能看到效果。
对房地产销售短期来说用“一夜入冬”略有夸张,但是说楼市进入“大风降温”天,毫无问题。
“但是能够坚持多久是个问题。”刘社认为,在行动后,政府部门更应该多思考如何建立常态机制。
【延伸】
发现楼市违规现象
这些电话可举报
《通告》也给广大市民做了一个郑重提醒:不要购买“五证”不齐全的项目,不要违法转让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者处于限售期限内的房屋,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违法预售活动,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公布了各单位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也方便各单位收集违法违规信息。
举报电话
郑州市住房保障局:965559
郑州市城管局:67182966
郑州市工商局:12315
郑州市公安局:69623800
郑州市物价局:12358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