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在统筹考虑郑州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的情况下,经研究决定,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中央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每人每月18元的基础上,郑州市再增加每人每月12元,郑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仍居全省首位。

据了解,郑州市从2008年8月启动实施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启动时的每人每月38元到本次调整为每人每月190元,已先后调整了9次,本次提高的比例为18.75%。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待遇达到239元,涉及全市68万余人。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动。是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参保缴费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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