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大河报以《男子骑车与劳斯莱斯相撞后吓抽搐》为题,报道了在郑州市桐柏南路一辆电动车撞上一辆牌号为豫AZ0000劳斯莱斯幻影豪车,电动车驾驶者获知豪车高达七八百万元,吓得抽搐瘫软倒地。9月6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获悉,警方已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劳斯莱斯幻影轿车负全责,电动车无责任。

受伤小伙伤情稳定

9月6日上午,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部,记者见到了电动车司机郑某,他斜躺病床上,状态看起来好许多。据郑某介绍,事发时,他骑着电动车沿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驶,行经桐柏南路与弘大医院东门口东侧的时候,一辆劳斯莱斯幻影豪车从小路驶出。它自东向西行驶,准备左拐进入桐柏南路。

郑某说,看到该车,他以为劳斯莱斯幻影会行驶过去,“我没有想到,它突然停了下来,整个车身横在桐柏南路东半幅。”郑某说,他一边双手紧握刹车,一边下意识伸脚试图用鞋底扒地,阻止车子继续前行。无奈,车子终究没有刹住,撞上劳斯莱斯。

“我的头撞到车上,胸口也被电动车把顶住。现在还胸口疼、腿疼。”郑某称,片子成像显示,胸腔有积液,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医药费已经花了6000多元,全是自己掏钱。

警方认定劳斯莱斯负全责

9月6日下午4点多钟,在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室,民警将劳斯莱斯司机陈某和电动车主郑某的父亲,叫到一起介绍事故处理情况。民警称,这起事故不大,依照法律规定,符合走简易程序处置,对双方下达了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上称,2018年9月5日10时许,陈某驾驶豫AZ0000号小型客车,沿桐柏路东侧无名小路由东向西行驶左转弯进入桐柏路时,与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时发生碰撞,致郑某受伤、车辆受损。

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们已经表明了态度。即便没有责任,或者责任少,也不会让骑电动车小伙赔钱修车。”在现场,劳斯莱斯司机陈某和民警沟通时说。一位知情者称,该车修复比较麻烦,所用材料需要进口,工艺复杂,完全修复好,达到原车喷漆状态,估计要十多万元。

据民警介绍,劳斯莱斯车主自己修车,郑某受伤的医疗费赔付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处理不了,建议走法律程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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