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一小男孩在小区的施工地玩耍,不慎跌入深井,而该深井是盖在一张防尘网下面,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姥姥竭尽全力去抓孩子
但还是没来得及,
孩子就不见了!
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孩子姥姥几乎晕厥
……
9月4日,家住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威五月花城的业主张先生说,自己2岁的孩子珵珵,在姥姥的陪同下在小区北门的道路附近玩耍,却不慎跌入小区门口正在施工道的路深井中。经过家人和周边群众的合力救援,珵珵最终被拉出窨井,送进医院抢救。
事发的深井如今已经被黄土掩埋
求助人:谁也不知道,防尘网下面竟有个没有盖的深井
事发的深井,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威五月花城小区北门附近的施工道路上,除了黄土和覆盖的一层绿色的防尘网,家属说,不仔细查找很难发现。
受伤男童的姥姥回忆,当时她就在孩子身边,她也没有看到那个深井。
孩子的叔叔描述,井的半径大概有一米,深度差不多有两米。当时没有井盖,铺了防尘网,其实就是悬空的。
“我马上去抓,拉也没拉住,孩子就掉下去了。这不就是陷阱吗?”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孩子姥姥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几乎晕厥过去。
医院:孩子颅脑损伤,以后智力语言都会有影响
在医院孩子母亲介绍,孩子颅内有骨折血肿,以后语言智力都会有影响。如今孩子一直在PICU接受治疗,病危通知书已下了三次。
施工方:我们全力配合,把孩子病治好,这是最好的
在医院,小莉见到了施工方工作人员,据家长反馈这也是出事儿后他们的第一次露面。
“施工的时候,这个地方就应该做好防护,设立警示。”面对小莉和家属的质疑,施工方表示当时的工人已经走了,但是这事儿他们肯定会处理,积极配合。
经过协调,施工方当日已经派财务在孩子的就医账号中预付了一些资金,但孩子以后病情会如何发展,谁也不敢轻易下定论。我们希望孩子可以早日康复。
律师解读:
阅读延伸
工地现场应怎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从事施工的承包商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工地现场的安全;同时也要对因施工可能造成的危险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在一个案例中,承包商正在修建一座桥梁,在现场之外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因采取措施不及掉入桥下。发生事故的原因在于设置的安全措施不足以阻止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警示标志与修建中的桥梁之间的距离过近,司机在看到警示标志后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采取紧急措施。这就是说这个安全警示还不够充分有效,承包商应当对事故损失承担责任。
这个案例提示我们:有关当事人不仅要对施工现场内保证安全,同时应对施工现场周围进行调查,以便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装置,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在设置这些装置时我们还得注意这些装置是否充分有效,并且要保持这些装置一直在起作用。否则,我们就有可能要对因缺乏这些设施而导致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