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郑州中南海知音小区的业主常女士向记者反映说,不久前小区物业保洁员在楼道大厅里拖地,把地面弄得非常潮湿,致使她抱着才几个月大孩子回家时不慎摔倒受伤。那么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呢?

据常女士反映,今年6月14号下午,她抱着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外出回到小区,刚走进楼道大厅里,意外就发生了。

常女士说,当时物业保洁正在打扫大厅的地面,若不是物业的疏忽,也不会导致自己和孩子受伤。

受伤后,常女士连忙带孩子去了医院,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观察,孩子所幸没有大碍。

物业保洁打扫地面造成自己和孩子受了伤,事后她和丈夫也多次和物业进行了交涉,但小区物业对于此事的态度,让常女士很不满意。

9月21号上午,在中南海知音小区正弘物业的办公室,记者随同栏目顾问韩律师就常女士的遭遇与物业经理进行了沟通。

韩方方

栏目律师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对其管理的公共区域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在履行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职责时,对业主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对方的过错以及自身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时,常女士表示,正弘物业公司已经安排法务部跟她联系,准备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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