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差、市容卫生脏、管理水平低、扬尘污染重、交通秩序乱等问题,促进郑州环境和整体形象不断提升,11月2日,郑州市召开郑州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动员会,部署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涉及44个乡(镇、办)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郑州市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城共涉及12个县(市、区)的44个乡(镇、办),分别为: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龙子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白沙镇;经开区潮河办事处、明湖办事处、九龙办事处、京航办事处、前程办事处、祥云办事处;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沟赵办事处、双桥办事处;中原区须水办事处、西流湖办事处、航海西路办事处;二七区嵩山路办事处、人和路办事处、金水源办事处、马寨镇、侯寨乡;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兴达路办事处、国基路办事处;管城区金岱产业集聚区、十八里河办事处、航海东路办事处、紫荆山南路办事处、南曹乡;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新城办事处、大河路办事处、古荥镇、花园口镇;新密市白寨镇;新郑市龙湖镇、孟庄镇;荥阳市广武镇、豫龙镇、贾峪镇;中牟县广惠街办事处、郑庵镇、刘集镇、万滩镇。

任务:遏制施工扬尘、加强渣土车整治,综合整治任务确定

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效遏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土石方作业工地渣土清运提前报备。三环外涉及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的工地,每周五向所在辖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和所属乡(镇、办)报备下周渣土清运时间、运输路线、清运公司、车辆清单等内容,未报备的不得进行渣土清运。

加强工地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2018年11月5日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台账;绕城高速内禁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2013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加强对渣土车运输整治

优化重型车辆运输路线。各县(市、区)在市城管局制定的渣土车运输路线基础上(见附件),细化、明确辖区内分支运输道路,11月5日前报市城管局备案。渣土车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路线运输,后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等重型车辆运输路线逐步纳入运输路线进行管理。

市、区两级按照联合执法要求,组织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级层面重点在南四环大学路、南四环郑密路、南四环郑新快速路、南三环第九大街、南三环机场高速、南三环嵩山南路、东四环商都路、西四环陇海路、西四环科学大道、文化路国基路、北三环中州大道等处设置卡口,各县(市、区)自行设立卡口,加大夜查力度,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对外地牌号、荷载量较大的"前四后八"等违规车辆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3.强化物流园区及批发市场车辆监管

对进出车辆进行监控。2018年11月底前,经开区、二七区、管城区等辖区内的大型物流园区和批发市场配备视频监控、车辆计数器,由园区管委会和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同时,监控视频及车辆计数器数据接入郑州市大气智慧管控平台。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2018年11月5日前,建立园区和市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台账;绕城高速内禁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2013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重型车临时停放地管理。2018年11月底前,重型车停放地至出土工地和主干道的临时行驶通道完成道路硬化。常设的重型车停放地内部要全部进行硬化,临时重型车停放地内部可采取铺洒石子等方式进行简易硬化,出入口配置车辆清洗设备,做到车辆干净出入,干净停靠。

4.深化工业企业整治

坚决打掉"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全面整治无组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对工业企业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物料堆场等无组织治理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整理到位;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工业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

实施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三员"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工业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严格落实应急管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确保停产到位、减排到位。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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