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车停放在路边
地下电动车位改成的一间间储藏室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孙煊哲实习生冯子雍文吴国强摄影
小区本来规划有450个地下电动车停车插口,后来却被改成数百个储藏间,走廊狭窄,走在里面跟地下迷宫一样。这样的储藏室,每间售价1万~3万元,且没产权。有不少业主表示不满,“开发商由此多赚了数百万元,而由于原本的电动车位被侵占,业主们无奈只能将电动车停在地面随意停放”。
探访:地下电动车位变储藏室,行走如迷宫
近日,清和苑小区业主周先生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他在清和苑小区申请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在入住前他来清和苑看过房子,当时地下负一层是非机动车公共停车位。然而没几个月,非机动车公共停车位不见了,原本空旷的区域被隔成了一间间的储藏室。11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长江路与连云路交叉口附近的清和苑小区调查。
“前期泰安物业给我们业主打过电话,问是否需要购买地下储藏室,后来才知道我们买的储藏室是由地下电动车停车位改成的。”周先生拿出了一份购置合同,记者看到,合同名称为“清和苑项目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围合施工设施转让协议书”,收据费用名目是非机动车位围合施工费,而盖章单位为“清和苑小区物业管理部”,并没有物业或开发企业公司名称。
周先生告诉记者,“储藏室每间售价1万到3万,当时物业说数量有限,很多业主怕抢不到,没有过多问是否合规就买了,并且物业要求,购买储藏室前还要签订一份‘业主自愿委托开发商改造’的申请”。
在小区2号楼负一楼记者看到,地下空间被分割成多个小隔间,小隔间中间是一条条的走廊,宽约1米,横七竖八地连通着各个单元,走在里面就像进了迷宫。
随后,记者走访5号楼、6号楼、7号楼发现,所有的地下非机动车位均被改成一间间的储藏室,狭窄的走廊通道根本不能停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整个小区约有300个这样的储藏室,开发商可以多卖数百万元,且很多储藏室的墙面是由石膏板隔开的,万一失火,后果不堪设想。”周先生说。
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地下室是开发商出售的,跟物业公司没有关系”。记者询问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但该工作人员没有提供,“我们没有联系方式”。
业主杨先生给了记者开发商工作人员和售卖储藏室工作人员的电话,但这些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了解到,清和苑小区由河南金泰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公司是河南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那么,开发商改造的储藏室是否合规呢?
周先生出示了清和苑住宅项目规划设计图,图中标注:该小区地下面积约6640平方米,其中机动车车库3912平米,非机动车库2728平米;整个小区地下室应配备450个电动车充电插口。
从现场情况来看,地下仅有一层的清和苑小区根本没有配备地下电动车插口,小区电动车不得不停放在单元门附近,或在路边停放。
说法:等执法人员调查后,一周内回复
针对该小区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变储藏室一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小区开发商或物业擅自更改规划,抢占公共空间,可反映给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进行整改、查处。
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规划、房管部门的执法部门均合并到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对业主所反映的事情高度重视,等执法人员对该小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之后,一周之内会给予答复。
线索征集
想“吐槽”物业或提建议请联系我们
从10月18日起,省住建厅联合大河报共同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系列报道,收集相关线索并对已发现、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按照此前文件公布的重点检查领域,本报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征集:
●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将全部服务委托给他人的行为。
●是否存在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
●是否存在违法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等涉黑涉恶行为。
●是否存在“在管未报”和“已报未管”的情况,企业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是否与平台备案信息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接管建设单位应当招标但未招标的项目。
●是否存在未进行物业承接检查擅自接管、未进行承接检查备案的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无论业主还是物业行业的从业者,如想对物业有关问题“吐槽”或提出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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