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郑州市民郑女士在小区内遛狗,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经过时轧死了在地上卧着的小狗。事后,女子没有下车查看直接离开了。郑女士通过查看监控、发动邻居一起寻找等方式于12月12日找到了电动车主。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电动车主赔偿了郑女士500元钱。

家住棉纺东路26号院的郑女士退休后养了一只迷你型灰色泰迪犬“金子”,9日下午4点多,郑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小区内遛狗,一名女子骑着一辆白色电动车从旁经过。“我突然听到狗惨叫一声,回头看时,她车的后轱辘又轧了一下狗,狗当时就死了。”郑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当时女车主没停车直接跑了。”

事后,郑女士开始寻找电动车主。“事发地是监控盲区,没拍着,我就查看小区大门口的监控,当天下午4点35分她出了大门,但没有其他线索。”郑女士说。小区保安表示通过监控视频他们并不能认出是哪位业主。

10日,郑女士将“白色女式电动车、黄色外套、扎辫子等”电动车主的特征信息告诉了多位邻居,希望大家帮忙寻找。在大家的帮助下,很快就确定了电动车主所住的楼栋。

随后,郑女士确定了电动车主李女士家的具体门牌号。几位邻居一起敲开门后,提出让李女士赔钱,协商未果后郑女士报了警。12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13日,当记者前往李女士家询问相关情况时,李女士表示已道歉,并且赔偿了500元钱,不希望再谈论此事。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处警的王警官。王警官表示,在几名群众的再三证明下,李女士承认了是她轧死了狗,直接离开是因为当时有急事。“郑女士要求赔偿1000元,但自己既没有办狗证,当时也没有给狗拴狗绳,最终经过我们调解,李女士向郑女士道了歉并赔偿了500元钱。”王警官说,“在此提醒市民,养狗必须要办理狗证,遛狗要牵绳,同时狗主人要随身携带垃圾袋防止宠物随地大小便。”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0-2022河南沸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聘信息|广告服务|服务条款|免责声明|网站地图|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