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举行集中腾房活动时,在南阳路某小区一“老赖”房里发现了一只羊
“老赖”房里养的羊 腾房时咋处理
执行人员称,如果主人不在,“债主”得代养,如果这期间丢失,要根据其重量、品种按市场价赔偿
被执行人楼上养了一只小黑羊
河南商报记者 张郁 实习生 朱天然/摄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在郑州,有一只黑色的小羊,曾安静地居住在楼顶,可能它做梦也不会想到,这辈子会与法院打交道,而且面对的还是法院的执行人员。
1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举行集中腾房活动,郑州南阳路某小区一“老赖”家里的小羊,就这么与执行人员“不期而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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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玩“失联”,他被对方诉至法院
当日上午10点多,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郑州市南阳路某小区的一幢楼前。在这里,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申请人老李。
老李今年64岁,他说:“我住在辽宁大连,昨天(1月22日)来到郑州。2004年,刘山(化名)从我这里购买牛皮,刚开始拉了两车都按时给钱,但到了第三车时,只给了一部分,还有19万多元没给,第四车也欠了13万多元。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无奈之下,老李将刘山诉至当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山欠原告老李货款33.2万多元,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判决下来了,可老李仍是没有见到钱。于是,他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刘山的财产在郑州,2015年,该案移交至金水区法院执行。
“这两年,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在协商,但没有谈妥。2018年11月29日,我们给被执行人送达了腾房公告,但对方家属很不配合。”据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姚嘉琛介绍,这次,他们找了搬家公司以及开锁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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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现场,发现一只黑色小羊
据了解,刘山名下的房子在6楼顶层,是一套面积为160多平方米的复式。执行人员在检查屋内物品时,发现还有一扇门能通向房顶。房门打开后,出现了一只黑色的小羊。
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刘铮表示,他们在执行时,碰到过许多“活物”,猫猫狗狗的最多,也曾碰到过变色龙、乌龟等,“不过,在城市里养羊,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一般遇到这些‘活物’时,我们会先判断一下哪些是宠物、哪些是饲养的动物。”
刘铮说,比如,这次碰到的小羊就属于饲养的动物,他们会给小羊称重、了解一下品种。如果被执行人在场,就由被执行人领走,如果不在,就由申请人代养,过一段时间后,归还被执行人。如果期间发生丢失等情况,可以根据其重量、品种按照市场价赔偿。如果是宠物,原则上退给被执行人。
提醒
姚嘉琛说,之前去其他小区送腾房公告时,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内住的有人,自称是租户,极不配合,不过后来也搬离了。
如何避免租到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姚嘉琛提醒,租户在租房前,可让房东出示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抵押、无查封证明,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