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根据郑州市空气质量会商意见,预计2月17日~2月23日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月17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且持有 "橙警通行证"的除外)。

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橙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本轮停限产批次为C2。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市环境攻坚办批准的允许橙色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0-2022河南沸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聘信息|广告服务|服务条款|免责声明|网站地图|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