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新增7处滥用远光灯抓拍点

新系统正在调试,将于3月15日起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制图郑萌

(记者 吴智星 通讯员 李楠)去年11月15日,郑州启用了3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法者被罚款100元并记1分。河南商报记者获悉,近日,郑州交警支队新安装了7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目前正在调试阶段,将于3月15日开始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郑州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1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1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其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1段违法视频,而后,该系统将自动比对车牌和车型等信息。

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使用远光灯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该系统将会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广,请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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