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9时许,郑州人民路办事处巡防队员赵立全、张锋巡逻至东里路与城东路附近时,一位市民称,在39号院小区内,发现有疑似罂粟的植物。

得知情况后,两名队员迅速通知社区书记和社区民警,赶到现场等待,随后,社区民警赵守在和社区书记也赶到现场,发现3号楼的楼后有不少花盆,里面种着大小不一的罂粟。

巡防队员询问小区住户,可谁也不知道罂粟的主人,队员又在院内大喊这是谁家种的,可是喊了半天也无人应答,在此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巡防当场对罂粟进行铲除、销毁。

反映情况的王女士今年已经60多岁,她告诉巡防队员和民警,自己是来种菜时无意间发现的。“之前以为是野花,也没太在意,后来越看越像罂粟,就走过去看看。”王女士说,仔细查看后,发现不对劲。“这不是个好东西,太害人了。”王女士说,发现小区里的花疑似罂粟后,她立即向巡防队员反映了情况。

经巡防队员和民警现场清点,发现共有25株罂粟,巡防队员、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随即对罂粟进行了铲除,并在附近开展走访工作,寻找罂粟的主人。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社区民警赵守在说:种植罂粟的现象,在一些市郊农村时有发生,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种植罂粟不满500株可处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处罚,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老百姓在罂粟成熟之前自行铲除的,法律规定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每年警方都能发现有市民非法种植罂粟,大部分都称是种罂粟来观赏,但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500株以下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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