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曾经辉煌一时的郑州市大浪淘沙洗浴中心英协路店,如今只留下空荡荡的屋子和落满灰尘的家具、摆件。4月2日一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60余名干警集结完毕,前往该洗浴中心强制腾房。
这背后,是一起涉及上千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现场】洗浴中心被强制腾房,内部装修豪华
提及英协广场的大浪淘沙,曾经是部分居住郑州的人关于“自在”的记忆。
“刚开业门槛高,上万块钱充一次会员,后来就逐渐平民化了,百十块能洗一次。”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不过那也是四五年前的事儿了,2015年以后,这里就不再开门营业。
大门紧锁,房内家具尽在。
2日一早,大河报记者跟随郑州市中院执行干警来到现场,大门被几把锁锁死,玻璃门上,贴着法院今年3月份张贴的一张限期搬离公告,已经被谁撕去半边。开锁师傅用了一番功夫,才分别打开了侧门及正门的锁。
走进大厅,挑高约有三层楼那么高,吊灯打开后发出璀璨的光芒;一架钢琴刚在正中的台子上,钢琴旁边是壁炉和壁画,十分豪华。然而,散落在大厅内落满灰尘的家具显示,这里很久没人来了。
随后,执行干警开始指挥搬家公司将家具腾空,同时,法院书记员与申请人、英协(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员工共同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
记者了解到,这个洗浴中心所占据的房子是英协广场40号楼,地上地下面积共14500平米左右。曾经,这些面积都是繁华的经营场所。
【背后】未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地下一层“惹事”,最终被责令停业
法院为啥会强制腾房,背后是怎样的一起纠纷?
河南省高院2018年11月23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详细记载了背后的故事:2011年4月18日,英协(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协公司”)与郑州市大浪淘沙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浪淘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英协公司出租英协广场40号楼给大浪淘沙,租期15年,租金第一个五年,每平米每月50元,随后每五年单价递增5元。此外,大浪淘沙还租了37号楼29层及物业楼,每年租金各30万。
合同约定的很清楚,但执行中却出了岔子。每一季度该交租金的时候,大浪淘沙并未如约支付,双方合作开始出现不愉快。此外,大浪淘沙将地下一层约1000平米,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改装成经营场所,2014年9月,郑州市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责令该店负一层停止营业。
2015年7月份,大浪淘沙英协店彻底停止营业。期间,欠下英协公司大量房租。
对此,大浪淘沙英协店提出,正是因为英协公司租给它的地下一层不符合商业经营标准,导致大浪淘沙多次被消防部门罚款,并最终被责令停业。因英协公司提供的租赁物不合符合同约定,违约在先,因此,大浪淘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可以拒绝支付租金。
【判决】洗浴中心支付房租1300万余元,违约金193万
啥叫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双方互负债务;二是合同约定有履行顺序;三是先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
因为地下一层的原因,洗浴中心能否“免房租”?双方争执不休,闹上了法庭。一审郑州中院判决洗浴中心支付房租700余万,双方均上诉,省高院二审认为,双方在签订合约时,英协公司40号楼建和规划许可用途,地上四层是“商住”,地下一层是“其他”,这个现状大浪淘沙公司是知晓的。且合约中并未明确,英协公司负有将地下一层建设规划“他用”变成为“商用”的义务,因此,大浪淘沙公司不能以此为主张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过,法院也认为,英协公司明知地下一层不能用于商用,却对大浪淘沙公司装修、经营予以默许,存在一定过错,酌情承担地下一层1000平米的10%。
经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大浪淘沙公司应将3处房产归还英协公司;并支付租金13772735.29元、违约金193万余元及2015年9月30日之后欠付租金的违约金。
【执行】出动40多辆搬家车,台球桌、健身器材等“大块头”都要清理出去
“今天,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腾房。”郑州中院执行一庭执行员常城介绍说,执行局出动了60多名干警,同时找了40多辆搬家车,将把洗浴中心等3处房产腾空。执行的一大难点是,物品多而杂,有很多“大块头”,比如大型的装饰灯、台球桌、健身器材等。
腾出来的大量家具怎么处理?
常城介绍,房屋内的家具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会将家具暂时储存,限期3个月,3个月后,视为放弃。“目前被执行人,也就是大浪淘沙公司法人联系不上,只有律师照头,我们会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后续事宜。”
常城介绍,这份判决书的执行是“两步走”,今天先腾房,归还英协公司房产,下一步,将继续执行房租及违约金。
截至2日上午10时许,记者离开执行现场,腾房活动仍在持续。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