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治理:变“拆”为“治”是可行思路
近日,《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整体规划(2019—2025)》正式发布,这份规划最大的特点是“不拆了”。“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高度重视城中村保留”等提法,表明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思路正由“拆”转向“治”,未来有了明确方向。
城中村是我国大多数城市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多由历史和现实原因形成,不同城市城中村的规模与现状差异很大。经过近些年的治理,有些城中村已经旧貌换新颜,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地区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与改造,但还不彻底;还有些地区仍大致延续其原生状态,大多数房屋建筑相对陈旧,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与城市整体面貌形成反差。
我国与发达国家城市的差距,不仅仅在于人均GDP,更在于城市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城中村就是其中之一。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考虑到历史与现状,充分尊重客观与发展规律,既要抓住时机、积极主动,也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应努力使城中村能够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促进整座城市成为有机协调的整体。深圳市的规划尽管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但已给各地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参考范本。
一是要把综合整治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起来。虽然各地城中村的情况千差万别,综合整治需要从实际出发,但在制定和实施整治方案时,还是要将整治对象放到城市规划发展的大框架中谋划布局,包括局部区域的功能定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配套等。正因如此,深圳的6年规划开宗明义,其编制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更新办法等关乎城市未来发展的相关方案。
二是要把拆除、建设与改造、整治结合起来。尽管很多城中村的建筑和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乃至缺位,但全部大拆大建不仅过度消耗资源和人财物力、增加建设成本、影响资源环境,还可能割断地区人文及历史文化延续的脉络。所以,综合整治的方式要从实际出发。深圳市的规划并非外界解读的“不拆了”,而是“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辅助性设施加建、功能改变、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中村更新”。未来无论是原住民自住,还是发展租赁业务,都需要“提升品质,改善环境”。
三是要把政府主导和与市场主体参与结合起来。城中村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地方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并努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深圳市的方案不仅强调了政府主导和统筹作用,而且详细规定了城管、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提出了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机制,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实力的企业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积极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当然,也应考虑让企业在参与中有所获益。
深圳的方案可资借鉴,其他一些地区的实践也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比如,北京市近年来通过对一些胡同保护区的改造,既保护和延续了胡同肌理及风貌,又改善了胡同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所以说,各地应该借鉴经验,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本栏目话题由今日头条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
(经济日报 作者:潘璠 责编:胡达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