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乔琪)4月29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简称《办法》),市内五区符合要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财政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台。
《办法》规定,补贴原则为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集中拨付。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并提交“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而后经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区财政局审批后,可将财政补贴资金汇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共同确认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