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对新认定 (备案)的市级、省级、国家级 (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为加快郑州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载体的孵化服务能力,主动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郑州市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实行多个方面的补贴。

《通知》提出,此次政策所指的创新创业载体包括创新创业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创业领军人才为宗旨的单独创建或联合共建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 (以下简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

补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定补贴。对新认定 (备案)的市级、省级、国家级 (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同一主体不重复支持。

二是运营考核补贴。支持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团队 (运营管理机构)。对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进行年度公共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考核,经评审认定,给予众创空间优秀运营团队10万元的市级运营经费补贴;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优秀运营团队30万元的市级运营经费补贴;给予创新创业综合体优秀运营团队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

三是房租补贴。对入驻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三年内的科技型企业,用于支付郑州市创新创业载体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租金,按照不超过30%、每年最高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是培育补贴。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每孵化毕业一家企业奖励2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孵企业或毕业半年内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培育一家奖励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1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品牌活动补贴。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主 (承)办全国、全球性的创新创业活动,经郑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纳入全市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的,按照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补贴。

六是“郑创汇”大赛补贴。支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承办 “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承办单位或组织者,给予月赛10万元,总决赛20万元补助;对月赛获奖落地企业按照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总决赛获奖落地企业按照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新创业载体推荐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参加 “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月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每家1万元一次性给予奖励。

七是公益活动补贴。对相关单位组织科技政策宣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科技金融投融资对接、融资路演、创新创业培训、展会竞赛等公益性服务活动,报经郑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每场次不超过2万元、每单位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进行补贴。

第十五条 引进知名机构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孵化运营机构来郑建立分支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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