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郑州市民王某买了一辆报废车,在车上挂了个"老年代步车"的牌子,便上路行驶。昨天,他酒后驾车外出时,被交警查处,最终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拘留罚款。
5月7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郑州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民警王永健、姚家阔等人,在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叉口执勤时,一辆锈迹斑斑破旧不堪的无牌白色轿车,由南向北驶入民警的视线。民警示意司机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民警发现该车车牌位置悬挂着"老年代步车"的牌子。但是往车内查看仪表台时,发现是一辆普通的两厢轿车。民警让司机出示驾驶证,司机王某说没有,也没有为车辆上牌。在说话间,民警姚家阔闻到王某满嘴酒气,便以涉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和酒驾,将车辆暂扣,并将王某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到了大队后,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发现王某确实没有取得驾驶证,其驾驶的轿车为江南TT牌两厢轿车,未办理过车辆注册入户,已经报废。民警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行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3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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