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李霞
@所有驾驶员,郑州新增的10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将于5月15日(明天)正式启用违者将罚200元、记3分!
再次提醒,10套抓拍设备安装位置如下:
1.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东向西(外国语小学门口)
2.金水路与顺河北街交叉口西向东
3.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西向东
4.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南向北(科技馆门口)
5.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科技馆门口)
6.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南向北(西花园门口)
7.文化路与文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河南财经学院门口)
8.文化路与博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南向北(河南煤炭医院门口)
9.花园路与水科路交叉口南向北
10.紫荆山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南向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九项,将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