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我省迎来重大机遇。5月15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四批)中,河南、黑龙江、福建等12个省份被列为整省推进试点,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试点任务。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张道明介绍,目前全省共有18个市县区先后被列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其中,济源市等第一、第二批7个国家级试点已全部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第三方抽查评估验收;巩义市等第三批11个国家级试点任务也已基本完成。

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有46672个行政村(居)完成了清产核资,占比95.2%,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2479亿元,为我省推进整省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让农民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我省通过前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摸清了集体家底,盘活了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了新型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激活了内生发展动力。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赵村,改革后投资7000万元建起了濮阳市东建材市场,集体经济规模达到3.4亿元,每年村集体收入5000多万元,人均分红750元。

按照要求,我省推进整省试点,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权扩能、赋码登记、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等改革任务,最终实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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