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薛店20多亩露天垃圾场 到底谁监管?

发布时间:2019-05-24 22:26:00来源: 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吕高见 摄影 张琮

“几十亩垃圾堆成山,让人触目惊心,存在好几年竟然无人监管?”前几天,家住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村有村民反映,他们居住的村南侧百米处,一个大的露天垃圾场,经常有车辆出入倾倒垃圾。现场蚊虫乱飞,恶臭难闻,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处垃圾山绵延约1公里,高处有一人多高,之前竟然未盖防尘网。

村民反映:

昼夜倾倒垃圾,竟然没有人管

5月24日上午10点多,大河报记者驱车来到了离郑州东南方向约50公里处,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村。

在村民指引下,记者辗转找到了那片所举报的露天垃圾场。垃圾场位于包嶂山村原村子西侧一处低洼处,现村民居住的南侧约百余米处。

远远望去,大片的垃圾堆成小山包状,有几米高,高低不平,蜿蜒约1公里左右。垃圾顶部的部分塑料袋,白花花一片。

走近垃圾堆,一股恶臭味迎面扑来。地上厚厚的尘土,走过去一溜烟儿。

记者注意到,露天垃圾场堆放的既有建筑垃圾,也有生活垃圾和其它垃圾,上面蚊虫“嗡嗡”乱飞。有的垃圾已经覆盖上了防尘网,但仍有一部分没有覆盖。而紧挨着垃圾堆就是耕地和林地。

据投诉人威豪(化名)介绍,几十亩的垃圾堆成山,近几年来,经常可以见到大卡车在此倾倒垃圾,不仅白天倒,晚上也有。现在越堆越多,好像一座座“山”一样拔地而起,竟然无人监管。

“最后忍无可忍,实在没办法,我们才拦着倒垃圾的车辆不让他们走。”威豪告诉记者,报警后,民警和薛店镇工作人员先后赶到了现场,后来,民警把驾驶员和车辆都暂时控制了起来。“倒垃圾的一共10辆车,截住了7辆,3辆给逃跑了。”

记者调查:

垃圾堆成山,村民生活受影响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在露天垃圾场北侧百米处,就是许多村民居住的地方。

4排搭建起来的简易房,临近中午,大家都在屋里忙碌准备午饭。

村民们称他们村子拆迁,这里是过渡房,有20多户在此居住,约3年时间了。每天吃饭、喝的水白乎乎的,一层厚厚的水垢。不仅如此,也有村民患了重病,他们怀疑和地下水有关,已经受到了污染。

有村民称,他们堵截倾倒垃圾的车辆后,镇政府才开始陆续把垃圾覆盖上防尘网,目前还没覆盖完。而之前一直裸露在外,每到刮风天气,垃圾漫天飞舞,到处都是。尤其是夏天都不敢出门,臭味太大了。

村民们讲,不仅如此,还影响大家的农作物生长。

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农田紧挨着垃圾堆。今年种的花生,很多苗都被虫咬死了。没堆垃圾之前,从来都没出现过这种现象。其称,和她家同样情况的还有其他邻居,如今,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进行维权。

“地下水有无受污染?”多名村民在受访时怨声载道,垃圾山的存在,大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一次一定要讨个说法。

记者现场采访时却遭遇到了戏剧性一幕,多名巡防队员在垃圾堆上覆盖防尘网时,问及哪个单位人员时,对方回应:“不知道,哪个单位我们也不说。”而他们乘坐和载防尘网的两辆面包车,均未悬挂车牌,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张贴任何年检标志。

薛店镇回应:

已覆盖防尘网,垃圾将填埋或运走

那么,真如村民如言,垃圾山存在几年之久,村委会和镇政府是否知晓?他们有无进行监管?

当天上午11点多,记者赶到了包嶂山村村委会,一层一间屋子开着门却无人办公,而旁边会议室有3名男子,坐在椅子上正在谈事,记者表明来意后,对方表示,他们都不是村委会干部,只是过来办事的。随后一名男子,回到东侧办公室,记者质疑,不是村委会人员为何在这办公?那名男子回答:“过来办卡的。”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时卫召村主任,他解释称垃圾场存在10多年了,归薛店镇监管。同时他否认,村民饮用水肯定没受污染。

记者提出质疑,没有权威部门检测,怎么知道没污染?他回答因为是深井。

“没人举报,我们也不知道,有人举报才来了。”薛店镇一名负责大气污染的王(音)姓副镇长在受访时称,否认监管不力,并称该处垃圾场是之前镇政府租的一个垃圾填埋场,有20多亩,目前已经废弃了,平时不让往这里倒垃圾,都是车主偷倒的。有村民举报后,当天晚上抓到了车和驾驶员,现在派出所正在接受调查。“下一步给领导报告后,垃圾该填埋的填埋,该拉走的拉走。”

该镇大气办范主任告诉记者,不是不管,已经交到村里,他称此处比较偏,确实巡查不到,覆盖防尘网只是一时的,下步会处理好。

对于村里和大气办的回复,有村民坦言,现在双方都在推卸责任,互相“踢皮球”到底谁监管也不知道。

新郑市环保局回复称,根据固废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农村生活垃圾归环境卫生部门管理。如果怀疑地下水受到污染,群众可向食药监局提出检测要求,新郑环保局目前还不具备检测饮用水的资质,他们也已经及时跟镇政府和城管部门进行沟通,建议由具有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此事。

目前,新郑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已记录此事,归尽快督促整改。至于到底饮用水有无污染,还需联系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新郑市城管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他们只负责市区,乡镇还要和镇里了解。

律师说法:如职能部门渎职失职,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在受访时称,对于该村存在垃圾场的情况,大概可以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堆放、处置、运输建筑垃圾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经过批准,方可实施以上行为,否则都属于违法行为。

赵律师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有行政管理职能,应当依法行使,如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作为基层的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行使环境保护的属地管理职能,并向县市级环境保护机关移交相关情况。赵律师表示,如果工作中因为推诿扯皮,导致环境污染加剧,可能将被监察委以玩忽职守追究法律责任。

赵律师举例,江苏省苏州市在2016年11月就对首例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因将大量生活垃圾回填用地,造成损失一千多万元,法院最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因此,涉事群众可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要求以污染环境罪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露天垃圾场,为何这么久没被发现?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失职,是否追责?地下水到底有无被污染?下一步垃圾堆如何处理等问题,对于此事,大河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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