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了 郑州公共场所吸烟还是罚5元
今天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亟待修改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魏浩 文图
众所周知,烟酒等商品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但在近日,却有家长反映学校门口文具店出售香烟。更让人担忧的是,被“戒烟神器”等华丽外表包裹的电子烟,引起了小学生的好奇。
今天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不断提高,控烟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要告别“烟雾缭绕”的生活圈子,依然任重道远。
看到中学生抽烟,旁观家长有了“心病”
“才十几岁的孩子,就站在街头抽烟,扔烟头的动作跟大人没两样。”市民黄先生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在郑州市96中附近多次见到学生抽烟。“害怕自家孩子也学会,我和爱人好几天都没睡好。”
随后,记者来到郑东新区康宁街附近。中午放学后,4名男生结伴走在人行道上。“我去买包烟,你们等着。”一名男孩径直走进一家文具店。出来后,他左手上拿着一盒利群香烟,熟练地磕出几根分给旁边3个男生。几分钟后,他们又去另一家文具店,从货架上拿了一个打火机。
两周前,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一所小学的老师,发现有个别四年级男生在抽电子烟。随后老师将此情况通报给家长给予关注。据学生称,电子烟来自学校对面小区的商店。5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龙兴嘉苑1号院走访,小卖部店主称,小区超市内有一款多口味的电子烟,但店主拒绝回答是否卖给学生的问题。
青少年抽烟比例还不低,且随年级增高而增多
成年人抽烟尚且被公众指责,未成年人吸烟更成为家长、学校以及全社会的一块心病。
2016年,郑州市有关部门曾就青少年抽烟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有26.4%的学生尝试过吸烟,从初一到高三尝试吸烟比例逐渐升高。在回答第一次抽烟原因中,“好奇”占据了第一位,占51.2%;在香烟来源渠道上,有一半以上学生是到商店购买。在买过烟的学生中,其中94.2%表示很容易。
郑大一附院呼吸与危重症科主任、戒烟门诊专家王静说,相对成年人来说,青少年更容易受到香烟的毒害:“青少年代谢旺盛,但身体尚未完全发育,有害物质容易残留在各个器官组织内。”
电子烟大行其道,不少人误以为是“戒烟神器”
在网络商城中,“戒烟神器”“多种口味”“轻松解瘾”的华丽外衣下,电子烟被包装成了没有焦油、减少40种致癌物、改善睡眠的神器。
专家认为,中学生处于青春期,对新鲜事物好奇,而抽烟作为社会上常见的一种社交手段,容易进行模仿,他们从而尝试吸烟。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中小学附近有商家向学生出售电子烟,电商平台存在“学生电子烟”售卖等问题。
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告》称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其实早在去年,香港就全面禁止了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今年,特区政府更是严格措施,建议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包括电子烟在内的另类吸烟产品,以保障公众健康,违例者刑罚最高可达5万港元罚款和监禁半年。
公共场所吸烟罚5元的禁烟条例,能否让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
吸烟者对自身健康的无视难以纠正,但二手烟对公众的危害,却需要政府部门加以重视和严管。世卫组织的统计发现,仅2017年一年时间,烟草就导致330万吸烟者和二手烟接触者死于与肺部有关的疾病。其中令人揪心的是,有6万多五岁以下的儿童,死于二手烟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
河南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与慢性病防治所王卫峰认为,我省郑州和洛阳虽然施行了地方性禁烟法规,但在公共场所的界定和禁烟的要求上已经明显落后。
记者查询发现,《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于1998年施行,距今已有21年。该条例虽然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但又明确这个公共场所不包括商场。此外,在处罚措施方面,也明显落后: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元罚款。
5月30日下午,记者就郑州市禁烟条例多年未修改的问题,咨询了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工作人员称,此事需要郑州市人大列入规划,才好进行下一步工作。
随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称,郑州市的禁烟条例确实施行多年。在此之前,郑州市爱卫办曾提出想修改禁烟条例,但一直没修改。“具体原因不太清楚,有可能是暂未列入立法计划,因为每年的立法项目数量有限。”
王卫峰认为,推进公共场所禁烟,让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只有立法一条路可走。目前国内已有20个城市对禁烟立法,希望郑州市甚至河南省能够尽快修订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室内全面禁烟,以保护更多不吸烟者免受烟草的危害,这也是河南省控烟工作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