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尧
核心提示:“我们之前办好的宽带业务,费用都交了,现在又突然冒出个王经理,说安装宽带必须经过她,费用还涨了两倍多。”王先生无奈的对记者是说。前几日,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在为王先生的公司安装宽带的过程中,突然遭到一个自称承包商的女子阻拦,她称整栋楼的宽带安装都被她承包了,费用要由原先的2000多涨到了6000多。
施工人员被阻,一女子称“我不打开端口谁也别想安装”
6月3日,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我们公司的新地址坐落在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最近为公司办理宽带的事情可让我很为难。”他说,今年5月份,他们公司通过联通营业厅办理光纤宽带,在交纳了2400元的费用后,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安装。
可就在宽带线路的安装过程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自称王经理的女子。“她说整栋写字楼的联通宽带都必须由她的团队来安装,不然她就不打开光纤端口的弱电箱。‘我不打开端口你们谁也别想安装’她当时说。”王先生说,“费用也得由原来的2400元上涨到6100元一年。”
负责安装工作的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钥匙在她那里,如果她不打开弱电箱,工作人员根本无法继续安装。于是,一头雾水的王先生被迫和王经理商谈宽带费用。“后来她说给我优惠后的价格是5000多元,这个价格还是高啊,我接受不了。”王先生说。
迫于无奈,王先生拨打了联通公司的投诉电话反映遇到的问题。可联通公司的回复更让王先生感到迷惑。他说,第一次接到回复电话时,对方称联通公司已经收到了来自该写字楼的多位业主的投诉,王经理的行为他们之前并不知情,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很苦恼,一直在从中协调。“可在第二天的回复电话中,工作人员口风突变,直接说该写字楼不能办理联通宽带业务。”王先生说。
联通公司:“对于此事,我们很被动,没有办法。”
记者从该写字楼物业杨经理处了解到,整栋楼的联通宽带业务确实由王经理负责安装,如果业主对宽带价格有异议也只能和王经理谈。“业主去找联通公司也没用。”杨经理说。
3日中午,记者拨通了王经理的电话,记者说明情况后,对方表示“谁投资谁收钱,整个楼的网络线缆都是我弄的,业主接网线当然必须找我。”随后,她称家中有事,如果要采访,6月9号以后再说,便挂断了电话。
3日下午,联通公司郑东新区营业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王经理和联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联通公司在该栋写字楼的情况只是做到主线入楼。“由于当时物业公司的阻拦,写字楼内的网络线缆入户的工作并没有交给我们做,可能是由这个王经理负责做的,所以她拿着弱电箱的钥匙,别人都打不开。”该负责人说。“关于宽带费用,不管是谁给我们,我们都只收公司规定内的费用,高于规定费用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王先生反映的这个事,目前我们一直在和他保持沟通,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情况还真是不通过这个王经理安装,谁也弄不成。她还表示,郑州很多写字楼都是这种情况,不仅仅是联通公司、包括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由于物业的阻拦,都只能做到主线入楼,楼内的户线安装则交给了其他公司来做。“对于此事,我们很被动,没有办法。”该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将联通公司网线入户被阻的情况反馈给写字楼物业杨经理,她表示对此不知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妨碍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行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没有任何权利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业主提供电信服务,也就是说不管是联通、电信还是移动公司,在写字楼内布置入户网线,物业都不得阻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2007年1月,工信部和住建部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2014年10月,河南省政府出台《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当中指出办公和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等城镇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如果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宽带服务合同,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