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本是无话不谈的“铁哥们”,却因一方赖账不还反目成仇,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23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6月20日,在该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起“好哥们”因借钱引发的纠纷,尘埃落定。法官提醒,熟人借钱引发的纠纷不断,熟人借钱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不要因为磨不开面子,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2015年6月,高某找到好友白某,声称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借钱。白某二话没说,当天就从银行取出现金10万元交给了高某。拿到钱当天,高某还为白某写下了一张借条,双方约定,一个月之后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钱,按照月利率3%加收利息。
碍于朋友的面子,高某到期没还钱后,白某并未向其讨要。但眼见约定的时间过了两年多,高某却丝毫没有提还钱的事,白某有些着急了。他几次找到高某讨债,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百般理由推脱。多次催讨无果后,白某将高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白某和高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高某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欠款和利息共计12万余元支付完毕。
但调解书生效后,高某仍旧没有履行,白某便依法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济法院的执行法官向高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还多次同高某电话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但高某非但不还钱,还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6月19日下午,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走访调查,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法官的努力下,高某同申请执行人白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高某于6月30日前通过网银分批次将共计12万余元的执行款转账给白某,高某的侄女以自己的一套房住宅为这笔债务作抵押,如高某未能及时还款,则其同意法院依法拍卖该处房产来偿还债务。
【说法】“熟人”借钱也要保留好证据
本案执行法官随后提醒,近年来,其处理的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所增加,而一些人由碍于面子等思想,未保留借条等重要证据,导致维权无果。为此,他提醒广大民众在现实生活中,向他人借钱时要谨慎,即使是借给“熟人”,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则最好要求对方写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借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及支付方式;如果是通过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转账,也要保留好转账凭证、短信截图等关键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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