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市公布最新人事动态,涉及100余人

发布时间:2019-06-28 10:13:11来源: 人事动向

最新!许昌公布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6月26日,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届〕第21号、〔七届〕第22号、〔七届〕第23号,公布一批人事任免情况。同时,还发布了《关于终止张维群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1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江磊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四新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2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连银增为许昌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张耀征的许昌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3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冯建民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张玉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景渠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郎春燕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杨天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孟晓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孙志强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秋霞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胡琰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哲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王五周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徐晓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

任命马俊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

任命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根义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一巡回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尤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马龙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晓静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利耸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颜森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向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陈改娜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焦崇阳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宋世旭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风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正宏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阎鑫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来斌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葛京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崔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延波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家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雅乐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付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聂战辉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介苏萍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终止张维群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维群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提出辞去许昌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终止张维群的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张维群同志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6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阳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

(二)

决定任命:

李晓阳为安阳市文物局局长。

决定免去:

薛文明安阳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魏利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屹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越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裴红卫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海雷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任伟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廖奇志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高源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徐宏阁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魏文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程亮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李瑞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巩志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刘振中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申江波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中强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文馨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杨如意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王冰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苗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中友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袁武明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崔永清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闫海英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魏利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马越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任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奇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源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宏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魏文联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振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自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柳洪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致孝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颖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田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6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汤学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侯顺利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柳 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赵 歆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慧芳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听芝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崔玉彬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鲁建群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勾志斌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红卫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 艳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侯顺利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 辉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柳 涛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康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米守来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柏宁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司园春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万铭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瑞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丽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焦红萍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原小波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 亮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蔡福安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浮光宝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 威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前公示!信阳市10名干部拟任新职

现将经中共信阳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拟提拔任职干部的情况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请予监督:

师磊,男,1968年3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淮滨县人,硕士学历,现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刘世庚,男,1965年5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河南社旗县人,党校大专学历,现任息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刘光金,男,1965年11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大专学历,现任平桥区明港镇党委书记,拟作为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兼)人选。

吴国庆,男,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固始县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浉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人选。

邹忠生,男,1973年2月出生,199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罗山县人,党校在研学历,现任南湾湖风景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拟作为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人选。

郑勇,男,1965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光山县人,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聘干),拟作为市政府驻粤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聘干)人选。

桂诗远,男,1963年7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商城县人,大学学历,现任息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信阳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人选。

黄玉武,男,1969年3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固始县人,硕士学历,现任潢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彭东,男,1969年11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硕士学历,现任光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虞继强,男,1963年7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作为市出山店水库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集中受理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0376-12380,0376-6366712,邮箱:xygbjdk@163.com,人访、信访的接待地点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羊山新区行政办公区九号楼1012房间)。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6日

来源:人事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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