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角,有逃必追’,公安机关正告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记者李凤虎)7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洛阳警方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从法国押解回国。据悉,这是我省警方首次从法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2012年1月起,赵某伙同姬某等5人,在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案发后,赵某等人逃往韩国。2015年7月,洛阳警方对赵某等人立案侦查。2016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等人批准逮捕。201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赵某等人发布红色通报。
赵某等人潜逃后,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安部,并于2017年6月通过外交途径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请引渡赵某等6人。2018年2月,韩国警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赵某逃匿,同年5月,韩方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国。2018年11月,法国警方将赵某抓获,今年6月中旬,法方批准引渡,7月3日,赵某被我省警方“猎狐行动”工作组押解回国。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涯海角,有逃必追”,公安机关正告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