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河南高速交警在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起因是民警查处一起违法停车。该司机被民警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除了违法停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外,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还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当日早上7时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民警袁天顺、辅警赵德奎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575公里西半幅时,发现卫共大桥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冀B号牌的半挂货车,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也没有设置警告标志。
民警在停车查看情况时,一名穿米黄色T恤的男子看见民警,赶紧跑到车后去拉货车上的篷布。民警叫了几次,该男子才过来,说篷布开了,停车盖篷布,请求民警原谅。民警询问是谁把车停在路上时,男子有点儿犹豫,说自己叫石某,没有驾驶证,是车上另外一个司机停的车。
民警发现另一名男子光着身子刚爬起来,正坐在驾驶室后排的卧铺上在穿衣服。民警检查证件时,石某提供的也是同车人薛某的驾驶证。在民警的严格盘问下,石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无证驾车的事实。
原来,石某系黑龙江省哈尔滨人,自己的A2驾驶证于2016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此次外出送货,当行驶至鹤壁服务区时,车上司机薛某瞌睡难耐,就躺倒后面卧铺上睡觉了,而石某仗着自己曾经开过半挂车,就继续驾车上路了,没想到就因为路边停车方便被民警抓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石某和薛某分别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石某由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违法停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薛某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吊销的人驾驶也将面临2000元罚款、驾驶证可能被吊销的尴尬局面。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