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分局)原党委委员、副所长王振福(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振福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个人牟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振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利用职务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振福开除党籍处分;由郑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