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道被占用 非机动车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 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减速让行
郑州市政通路上的停车位和分道线远看已经快粘住了
经三路上停车位和机非分道线的间距刚容下一辆电动车
经二路停车位标线和机非分道线间距只有十几厘米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实习生李雪琪白雪苗文图
前几日,一则“郑州惊现最窄非机动车道,最窄处仅有2厘米”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说,郑州市政通路上有一处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被停车位和分道线“挤压”后,最窄处只有2厘米。这引发不少市民吐槽。
记者走访发现,在郑州街头,非机动车道被挤“瘦”的现象并不少见,不少非机动车不得不被挤进快车道。
那么,按照规定,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应该是多少呢?这些交通标线在施划时为什么没有考虑非机动车通行呢?如果非机动车被迫驶入机动车道,出了事故责任又该怎样划分责任呢?
[现场]非机动车道最窄处只有2厘米
“郑州最窄非机动车道”的视频,最早由一名拍客发布在某视频网站上。视频中,拍客进行了实地测量,该处停车位标线和机非分道线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厘米宽,最窄处只有2厘米。
7月25日,记者现场探访看到,视频中所指的“郑州最窄非机动车道”,位于郑州市政通路与京广路交叉口向西路南,长度有100多米,停车位标线和分道线之间确如视频所述,几乎挨在了一起。
附近居民称,之前此处只划有停车位,没有分道线,也没有划出非机动车道,所以都没在意。后来路面上划了分道线,非机动车道就被隔出来了,但是宽度那么窄,确实出乎意料。
“道路交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交通分离,各行其道,这个非机动车道就这么一溜儿,电动车咋走嘛?只能走快车道,跟机动车一块儿挤。”途经此处的市民牛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政通路该路段双向只有两车道,虽然车流量不算太大,但记者观察期间,电动车通行不断,并在经过该路段时都和机动车混行在一起。
[回应]先划的停车位,后划的分道线,道路情况变化后车位或取消
7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郑州市城管局停车场管理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介绍,上述路段的停车位是在2018年10月份向社会公示过的正规车位,是由郑州市城管局停管中心联合郑州市交警支队去现场逐个勘查,经过充分论证评估,由交警支队进行审批后划设的,是符合规定的正规车位。
对于“最窄非机动车道”问题,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去年在城管和交警部门审核车位时,该路段并未施划非机动车标线。现有的非机动车标线是在停车泊位施划后才划的,属于施工单位未和辖区停车管理部门有效沟通衔接造成的。
记者又联系了郑州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对方告知,市区道路上的交通标线,都是经过交警支队科研所制定的,然后由中标的社会公司施划,至于该处标线到底由谁施划、何时施划,还需核查。
郑州市城管局停管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城管局已要求辖区政府尽快落实涉及道路上非机动车标线的施划单位和审批手续,对在机非混合车道违规设置标线的行为,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要求其纠正、处罚。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款规定,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涂改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针对当下的情况该怎样解决呢?停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路面上划设的停车位,本身都是临时停车位,且处于动态管理中,每年都会进行审核。审核主要考虑三种情况的变化:一是停车需求发生变化,二是道路通行状况发生变化,三是路面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了任意一种变化,停车位都会进行相应调整。
该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政通路上目前的情况,非机动车标线已经施划,路面情况发生了变化,下一步将考虑取消该路段的停车泊位。
[走访]非机动车道被挤压并不少见
事实上,在郑州街头,非机动车道被挤压的现象并不少见。记者当天也进行了走访。
在东风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南,在经三路的西侧,记者看到,路边划设的停车位标线和机非分道线之间的距离只有40厘米左右,刚刚容下一辆电动车通行。
在经二路与林科路交叉口向南,经二路西侧位置上,路边划设的停车位标线和机非分道线之间的距离只有十几厘米,根本容不下电动车行驶。
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市区道路上的非机动车道应该多宽呢?记者查询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规定,一条非机动车道通行自行车时的宽度为1米;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米。
但是,该标准是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制定时是以自行车为参考,并未提及电动车。而且在社会现实的城市道路中,2.5米宽的非机动车道也确实少见。郑州市一位交警受访时就表示,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来划线,郑州绝大多数道路都不适合。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非机动车道更难以按照标准施划,目前只能依据道路具体情况来因地制宜施划。
而对于出现非机动车道被“挤成一道闪电”的情况,郑州市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原因更多是出现在规划和沟通上。因为目前郑州的情况是:道路交通标线由交管部门施划,而停车位标线由停管中心施划。如果在施划前做好规划和沟通的话,就不会出现非机动车道只有2厘米宽的情况。
郑州市交警支队的一位民警也表示,如果道路上已经划了停车位标线,那么再划交通标线时,就应该将分道线向内适当平移,预留出足够的通行空间,保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有合理的路权。
[探讨]非机动车被挤进快车道,出了事故咋分责?
那么,如果客观上因为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明显不足,电动车必须占用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会不会以电动车没有按规定道路行驶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郑州市交警支队的一位民警表示,这种情况属于借道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有规定: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如果非机动车道是正常通行的,而电动车车主却驶入了机动车道,那么出了事故以后,电动车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道无法行驶,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就属于合法的借道行驶。但如果在借道行驶中又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