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2019年度给予河南投资控制数是5200万元。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含种猪场)安排建设补助资金,提高猪场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防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生猪生产恢复。
通知提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19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补助对象为: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须在1万头至5万头之间;
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种猪场)相关用地、环评等手续齐全;
种猪场还需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改扩建的养殖场(种猪场)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提出,项目申报将:
优先支持禁养区搬迁、异地重建的规模化养殖场;
优先支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优先支持2019年度已经开工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
优先支持贫困县养殖场(种猪场)。
此外,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用地和环评手续不全的养殖场或种猪场;已经建成和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内容已经纳入中央资金扶持范围的项目,如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经扶持的建设内容,符合以上其中一项的不得申报。
通知明确,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等投资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