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到2021年,郑州市要建成100处以上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大河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生态保遗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城市型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应按照城市中心公园、游园予以高标准规划建设。
根据《通知》,郑州市将以建设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为抓手,深化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利用有机衔接,协调做好文物研究、保护、传承、惠民各项工作,建成一处,开放一处,促进形成遗址保护优化、生态环境美化、文化内涵突出、城市形象凸显的全国文物分布密集型城市全域保护利用示范区。
根据计划,至2021年,全市遗址生态文化公园达到100处以上,形成特色鲜明、保护有力、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的遗址生态公园体系,形成文物保护、生态建设与服务民生紧密结合,在全国具有领先示范作用的全域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通知》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建设条件是否成熟)、以人为本(距离社会群众远近)、分级建设(按文保单位级别及历史意义)和辐射带动(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四个标准,将全市主城区内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分为三个类型:城市型(四环以内)、城郊型(四环至绕城高速之间)和郊野型(绕城高速以外)。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主城区,自行对辖区内的遗址生态文化公园进行分类,按标准建设。
其中,城市型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应按照城市中心公园、游园予以高标准规划建设。城郊型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处于城市发展区,应以相对高标准建设。郊野型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以普通标准进行建设。同时,需兼顾文物保护级别及历史意义差异,对于保护级别高、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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