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今年7月3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函》函告国务院已批准郑州市征收集体土地74.1548公顷,其中郑州市本级10.3894公顷。

征收土地的位置和面积为: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南曹村(0.4991公顷)、野曹村(0.0810公顷)、尚庄村( 0.0264 公 顷)、七里河村(0.8827 公 顷)、姚庄村(0.0051公顷)、郎庄村(0.5615公顷)。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1.4445公顷)、耿庄村(1.6519公顷);郑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西杨社区(0.6358公顷)、岔河社区(0.7216公顷)、毛庄社区(3.8798公顷)。

据了解,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 2019年11月6日。

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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