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绿灯的间隙,有人敲你的车窗乞讨或在挡风玻璃上塞一张小广告卡片,生活中,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随着“郑州市春节前交通秩序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这样的行为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10月30日,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开展两天以来,郑州二里岗分局已依法拘留多名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纠正违章停车270余辆,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140份。

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这些违法人员被拘

10月28日15时许,刑侦一中队和治安一中队在郑州管城回族区航海路未来路交又口巡逻时,发现一中年男子在路口快车道内向过往车辆发小广告,巡逻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间,该男子名叫夏某,其对发放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夏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10月28日16时许,治安三中队民警驾车巡逻至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又口时,发现邵某正向过往的车内散发小广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邵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10月28日20时许,治安一中队社区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未来路陇海路交叉口和未来路郑汴路交叉口发现两名在机动车道拦车乞讨的人员牛某、贾某,两人均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两人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此外,交管巡防大队在日常巡逻中对背街支路道路两旁违章停放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140份。

释疑: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很常见,依法拘留有依据吗?

可能大家会有疑问,生活中遇到的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人员并不少,为何会受到被拘留的处罚。

“过去也有(被拘留)的案例,不过是根据实际的情节认定处罚。”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警方可对违法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警方也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也就是说,对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警方处罚是有法可依的,而且,据郑州警方此前发布的通报看来,像这类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并将持续到明年春节前。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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