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王春胜/图
目前,郑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专项行动,郑州交警一大队在开展常态化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的同时,从10月份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从而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守法意识,警钟长鸣。
交警查酒驾(资料图)
案例一:男子醉驾被查不悔改,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又被抓
10月1日2时许,闫某某(男,29岁,河南中牟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6**0E白色小型轿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未来路向东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值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时发现,闫某某驾驶证处吊销状态。随即,民警将其带至郑州交警一大队案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闫某某曾于2016年3月在中牟县因醉驾被交警查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目前,闫某某因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2500元罚款的处罚。
酒驾司机
案例二:自认为喝茶休息可短时间“解酒”,不料驾车上路仍属“酒驾”
10月4日0时8分许,黄某(男,50岁,河南郑州人,A2D类驾驶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N**21灰色小型轿车沿金水东路自东向西行驶至金水立交二层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64mg/100ml,超过饮酒临界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据黄某介绍,当日晚间7时左右他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约二两的白酒。晚上9时30分许聚餐结束,黄某与朋友一起喝茶,稍作休息。晚上11时30左右,黄某觉得酒劲过去了,便自行驾车回住处,不料被执勤民警查纠,经测试其仍处“酒驾”状态,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酒驾司机
案例三:男子心存侥幸,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被查
10月11日0时7分许,田某(男,27岁,河南商丘人,C1类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豫AY**35号黑色小型轿车沿农业快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州大道南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值为58mg/100 ml,已超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田某曾于2019年4月23日在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黄河路立交桥附近因酒驾被郑州交警一大队查处,驾驶证被依法暂扣6个月。此次违法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按照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田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20日,吊销驾驶证,并处2500元罚款的处罚。
酒驾司机
案例四:男子驾车闯入单行道后酣睡路中央,民警叫醒后发现是“醉驾”
10月24日23时许,郑州交警一大队夜巡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红旗路与经五路西100米处有辆轿车逆向停在路中间,车窗紧闭,司机坐在驾驶室睡着了。
在现场,民警多次喊话和敲击车窗后,驾驶人才慢慢醒来。就在打开车门时,车内酒味扑鼻,驾驶人也满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吹气测试
民警遂使用“酒精检测器”对驾驶人王某某(男,38岁,河南郑州人,C1类驾驶证)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仪器显示王某某酒精呼吸测试值为“174mg/100ml”。经鉴定,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08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五:男子无证又酒驾,不仅罚款还被拘留
10月31日0时1分许,驾驶人刘某某(男,39岁,河南郸城人)驾驶一车牌号为豫A7**J0的小型汽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未来路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时发现,刘某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据刘某某交待,其被查前和朋友六个人在九如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附近的饭店吃饭时喝了白酒。23时30分左右聚餐结束,刘某某认为交警应该已经下班了,没人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载着朋友准备去郑汴路。不料被沿途设卡查处酒驾的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刘某某已被交警部门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25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