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丁丰林
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接管停车场管理工作后,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各区(管委会)加大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力度,对城市道路上私自设置的违规停车泊位和侵占非机动车道的正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截至目前,已清理不规范停车泊位12590个,2019年新增道路路内停车泊位19453个,使全市正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达到了3.6万个。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城市道路上私自设置的违规停车泊位和侵占非机动车道的正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截至目前,已清理不规范停车泊位12590个,其中私自设置的违规停车泊位9637个、清理设置泊位后非机动车道不足1.5米的正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2953个。根据前期排查台账,除郑东新区还有少量不规范停车泊位正在清理外,其余市区不规范停车泊位已基本清理完毕。
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路内设置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牵头,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置,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设置、毁损、撤除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标识、标线,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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