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郑州市博物馆新馆
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
郑州是我国八大古都之一,如何更好地传承、弘扬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要。11月29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建设
鼓励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设立特色博物馆
文物的展示离不开博物馆,在场馆建设方面,《办法》提出要求。
根据《办法》,新建的博物馆选址应当位于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配套良好的区域或者本市规划重点发展建设的城市新区内,也可依托古遗址、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名人故居、旧址等设立专题博物馆。
此外,《办法》提出,鼓励发展和扶持填补本市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地方文化特点,以及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关的专题性博物馆。
鼓励在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设立乡土文化类、民俗类、生态类等特色博物馆。
鼓励与生态保遗工程相结合,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控制体量适当、风貌协调的专题博物馆,提升遗址生态公园的文化内涵。
变化
增加了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等级评估资金奖励
郑州对文物保护工作一直都很重视。
发布会上,郑州市文物局副局长胡鹏表示,2017年11月,郑州市政府就出台了《郑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试行)》。
与之前相比,此次《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首先是增加了两项博物馆扶持内容。”胡鹏说,增加了对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临时陈展、文物征集、人才培训、学术研究、文博创意产品研发、社会教育等费用支出的扶持。增加了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等级评估资金奖励。
其次,还对补助范围和标准进行了修改。对新建博物馆、租赁馆舍办馆的,将原来对“建筑面积”的补助,均改为对“展厅面积”的补助。调整了年度绩效考评奖励标准。对考评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按珍贵文物的数量给予不同的奖励。
郑州每年要拿出5000万元,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
《办法》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设立“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每年拿出5000万元,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
按照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博物馆评估标准》,被评估确定等级的国有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奖励,一级博物馆奖励100万元/年;二级博物馆奖励50万元/年;三级博物馆奖励30万元/年。
在新建非国有博物馆补助方面,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给予一次性1000元/平方米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办法》还规定,郑州市文物主管部门每年协调组织相应机构对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运行效能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为优秀,备案藏品珍贵文物达20%以上(含2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40万元/年;备案藏品珍贵文物达10%以上(含1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20万元/年;备案藏品珍贵文物不足1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10万元/年。考核结果为合格,补助5万元/年。不合格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