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世界500强,跨国大公司,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劲的大公司落户郑州,将会享受郑州市所提供的优惠“大礼包”。12月4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总部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什么是总部企业呢?《办法》规定,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注册设立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财务结算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总部企业将享受到郑州市发放的“大礼包”。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和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企业,郑州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连续5年每年按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度增量的4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总部企业在郑州落户将享受奖励政策。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5亿元(含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自认定年度起,分3年依次按照40%、30%、30%的比例兑现。

根据《办法》,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并购重组奖励。

总部企业内的人才,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获得经营贡献奖励或提升奖励的总部企业,在获得奖励年度,对企业不超过员工总人数10%且税前年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给予奖励,单人奖励额度不超过其个人税前年收入的10%,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总部企业的人才,将被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予以优先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有关规定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总部企业人才纳入市人才认定范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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