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刘瑞朝

本报讯世界500强,跨国大公司,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劲的大公司落户郑州,将会享受郑州市所提供的优惠“大礼包”。12月4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总部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什么是总部企业呢?《办法》规定,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注册设立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财务结算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据了解,总部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城市产业升级、品位提升的动力引擎,它将传统的经济资源重新整合,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有效集聚,使经济整体在新的层次、新的轨道上实现高速运转。总部经济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已经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总部企业将享受到郑州市发放的“大礼包”。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和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企业,郑州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连续5年每年按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度增量的4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总部企业在郑州落户将享受奖励政策。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亿~5亿元(含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自认定年度起,分3年依次按照40%、30%、30%的比例兑现。

根据《办法》,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郑州市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并购重组奖励。

总部企业的人才,将被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予以优先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有关规定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总部企业人才纳入市人才认定范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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